一、招租單位
福建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二、招租標的物基本情況
招租標的物位于寧德市東僑開發(fā)區(qū)“建閩小區(qū)”32間店面,共計約1954.61㎡,我司與房地產商簽訂了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,并經當?shù)胤康禺a行政主管部門備案,產權證尚未辦理。各店面均有獨立門面,使用功能齊全。標的物出租時以現(xiàn)狀交接為準,招租單位不承擔現(xiàn)狀以外的任何義務。競租人在報名前應對租賃標的物進行實地勘查,并可就有關情況向招租單位咨詢,凡參加競租者都視同已經實地勘查,確認了擬出租標的物的范圍、公示的面積和《房屋租賃合同》樣本中條款并認可擬出租標的物現(xiàn)狀及招租要求,參加競租者一旦報名,即表明已了解和認可所招租標的物等一切情況,招租單位無義務承擔任何責任。
三、標的物租賃用途
招租用途為非涉及公共安全的商用店面,符合環(huán)保要求,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的商用場所。但明確限定不得開設用于生產、經營、儲存、使用危險品的項目,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。所開設經營項目如需經審批(許可)的必須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核、批準。
四、招租方式
本次公開競價采用密封報價方式,最后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人。
五、標的物招租標段、計租面積、競租底價
1、本次招標將32間店面分為七個標段公開對外招租,其具體分段、計租面積、競租底價如下:
2、計租面積按不論標的物實際可使用面積多少,計租面積以本公告計租面積為準。
3、競租人報價應在以上競租底價基礎之上增價,增價以1元人民幣為基本單位,增價幅度應是1元的整數(shù)倍。報價低于競租底價,或與基準底價相同的均視為廢標。
六、租賃期限、租金支付、合同履約保證金、租金年遞增率
1、租賃期限3年(無裝修免租期),具體起止日期在《房屋租賃合同》中約定。
2、租金支付方式:月底前五日內繳清下個月租金(先交租后使用)。
3、合同履約保證金:按中標竟租價月租金的三倍。
4、租金年遞增方式: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終中標競租價計收,第二年起至租期結束,月租金以上年月租金為基數(shù)逐年遞增,年遞增率為3%
七、租賃期間物業(yè)、水電費、租賃物維修費
租賃期間的物業(yè)費、水電費、租賃物維護費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負擔。
八、競租保證金
本次招租競租保證金每一標段為人民幣壹萬元整(小寫:¥10000.00元),凡參加競租者需在2016年 6 月 10 日下午5 時前以銀行電匯、轉賬支票繳款到指定賬戶賬戶名稱:福建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賬號: 35001890007050006669 開戶行 : 建行福州城北支行競租保證金的返還:未競得人的競租保證金在未違反本公告相關規(guī)定情況下,于本次公開招租成交結果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不計息返還。
九、競租人的必要條件及應提交的資料
1、具備與承租本招標項目相應的經濟實力且信譽良好的法人或自然人。
2、財務狀況良好,具備相應的經營能力,并提供以往相應經營業(yè)績情況。
3、開設的行業(yè)必須符合國家、政府部門審批(許可)規(guī)定且審核通過,并承諾依法經營。
4、近三年曾與我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,因經營或其它原因提前退租、解除、或終止《合同》的法人、自然人不得參與報名競標。
5、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參加報名。
6、競租人報名時應提交的資料:
(1)、企業(yè)作為意向承租人:
①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(交驗原件,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);
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(交驗原件);
③授權委托書(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)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(交驗原件)(注: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)。
(2)、個人作為意向承租人:
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,如委托還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②授權委托書(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)。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(guī)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,通過審核并繳納競價保證金后,即成為競租人。
十、其他約定
1、我司按實際現(xiàn)狀進行招租,競租者應事先到現(xiàn)場踏勘情況,根據(jù)現(xiàn)場情況做出合理投標報價。
2、中標者自行負責消防、安全生產、環(huán)保、衛(wèi)生等責任,并承擔其所有費用。
3、合同期滿后,承租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自行搬離有關物品并清理遺留物,否則出租方有權任意處置,處置費用從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,不足部分,承租方應予以補足。
十一、租賃招標程序
1、招租信息由招租單位委托福州市海峽縱橫電子競價平臺、《閩東日報》發(fā)布,連續(xù)發(fā)布3個工作日,同時在本公司大樓一層大廳和寧德“建閩小區(qū)”租賃區(qū)域,張貼本次租賃招租公告(細則)(公告期限3個日歷天),公告張貼拍照留存。
2、在公告期滿后的2個工作日內接受投標者報名,報名者需提供租賃物具體使用方案和公告規(guī)定意向承租人應提供的相關資料。
3、因本次招標劃分為7個標段,投標人可參加所有標段的競標,也可選擇其中的某個標段參與競標。
4、審核投標人資格條件,每個標段收取競租保證金人民幣10000元。報名期截止后2個工作日內投標人報送投標資料【資料應密封裝袋,封口處應加蓋投標人印章(如系單位投標則加蓋公章),否則標書無效】。
5、招標評標小組在評定投標人報標內容時,應本著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依據(jù)招標條件做出評定。評標會議須由小組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到會情況下方可進行評標,評標結果以三分之二以上意見為準,以超過招標底價最高報價者中標。出現(xiàn)相同最高報價時,以抽簽確定中標人。
6、如第一預選中標人提出棄標或在規(guī)定時間內不交納履約保證金或不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,招標人可認為屬棄標行為,棄標人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。招標人可選擇與第二中標人協(xié)商,以第一中標人的投標價作為中標價確定中標人,以此類推,直至中止協(xié)商重新招標。
7、在本次租賃招標公告地點,張貼預選中標人公示公告,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,亦同時拍照留存。
8、中標公示公告期屆滿后3個工作日,如無異議,即確定中標人,發(fā)送中標通知書。在通知書發(fā)出后7個工作日內收取合同履約保證金簽訂《房物租賃合同》并辦理租賃物移交,合同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中標價標準租金款。
9、招租的議事和評標規(guī)則本次招租方案由公司領導審議確定。各個招標環(huán)節(jié)由公司分管領導和公司事務部指導,重要事項必須由公司分管領導組織在經批準的招租方案范圍內,經有關人員研究確定;超出招租方案的特殊情況,報公司領導辦公會議議定。招標評標小組成員不得泄露包括投標人、報標數(shù)據(jù)、評標意見和在中標公示前外露評標結果等;不得接受投標人的任何利益,否則取消評標小組成員資格,再予以招標。
十二、房屋店面的移交接收
1.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后,進行實物移交。
2.如中標人在接收店面中出現(xiàn)原店面租戶使用人不按中標人條件續(xù)租也不退房,造成一時無法完整移交店面時,該未清退的店面暫由招標人收回,收回部分面積(按公告中計租面積扣除)暫不計入中標人計租面積,中標人應予以理解和支持,且不得以此為由追究招標人任何責任。但招標人收回店面后再予移交給中標人,中標人應予以接收,自接收之日起全額計算租金。
十三、招租小組成員組成
招租小組由招租單位的有關領導、事務、財務、紀檢、法務等部門人員組成。
十四、公告、報名、送標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
1、公告時間:2016年 6 月 1 日至 3 日;
2、現(xiàn)場看樣時間:2016年 6 月 6 日至 7 日;
3、報名時間、地點:2016年 6 月 8 日至 10 日上午8:00~11:30下午2:30~5:00(節(jié)假日除外), 有意競標者請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,前往福州市鼓樓區(qū)冶山路105號二建大廈十四樓1415辦公室報名。
4、送標時間、地點:2016年6 月 13 日至 14 日上午8:00~11:30下午2:30~5:00,逾時視為廢標。送標地點:福州市鼓樓區(qū)冶山路105號二建大廈十四樓1415辦公室。
十五、本次租賃招租工作聯(lián)系人:
聯(lián)系方式:0591—87834067
聯(lián) 系 人: 黃先生 林先生
附件一:《房屋租賃合同》
福建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2016年 6月 1 日